稅務補給站Tax
公告主題: | 文具用品、交際費、旅費、修繕費、水電費、郵電費等費用非屬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之適用範圍 | 公告類型: | 稅務補給站 |
內容說明: | 本局表示,公司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,其屬研究發展部門使用之文具用品、交際費、旅費、修繕費、水電費、郵電費等費用,不得列為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應納稅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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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增日期: | 2008-03-20 | 修改日期: | 未曾修改 |
相關連結: | 無相關連結 |
公告主題: | 文具用品、交際費、旅費、修繕費、水電費、郵電費等費用非屬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之適用範圍 | 公告類型: | 稅務補給站 |
內容說明: | 本局表示,公司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,其屬研究發展部門使用之文具用品、交際費、旅費、修繕費、水電費、郵電費等費用,不得列為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應納稅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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