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教業專區

經營補習班之所得如何申報所得稅

經營補教業之所得申報所得稅,依據財政部87.8.19台財稅第871959919號函,私人經營補習班所得是為其他所得,以補習班向主管機關登記的設立人為所得人,課徵所得稅。 如是營利事業附設的補習班,已取得教育主管機關核准立案的話,所得由這家營利事業合併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。

補習班書立憑證應貼印花

升學補習班、短期補習班、職業班、才藝班、健身院及技藝講習班,雖經各該主管機關立案或備案,但與一般學校性質不同,故其所書立各項憑證,仍應依法貼印花稅票。如果應納印花稅憑證金額巨大,不方便貼印花稅票者,可向稅捐處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繳納後,將完稅繳款書的「通知及收據聯」粘貼於憑證上完成繳納義務。補習斑因需書立應貼印花稅憑證甚多,不方便逐件貼花、銷花,可向稅捐處申請按期彙總繳納。

立案補習班免徵營業稅

立案補習班之教育勞務,依財政部75.9.8.台財稅第七五四九四一九號函釋,依法向教育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或立案之短期補習班,其所提供之教育勞務,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免徵營業稅。惟其購買貨物所支付之進項稅額,亦不得申請退還。

補教業應知勞退勞健保

補教業大部份都已適用勞動基準法,雇主依法應替員工加健保和勞退,要依法按月幫員工提繳強制的6%勞退和幫員工加健保。至於勞保如果你們公司員工人數在5人以上,則雇主一定要主動幫你辦加勞保,但如果你們公司員工人數在5人以下,因5人員工以下勞保未強制加保故可不加保,但業者一定要請員工填寫自願放棄投保的表單,才符合勞委會規定。